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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规范盐业、烟花爆竹、废旧金属回收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2006-08-04 08:21  文章来源:桂阳县商务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关于整顿、规范盐业、烟花爆竹、废旧金属回收市场秩序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猛,市场体系建设初有成效,商贸流通渠道较为畅通,但在盐业、烟花爆竹市场、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三方面仍存在较大漏洞,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机制还不健全,市场管理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走私私盐现象严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资源浪费大,污染较为严重,烟花爆竹摊点在县城内布点不合理,管理不尽合理,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针对以上方面,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全县动员,综合治理,严格执法,规范全县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净化我县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盐业市场管理
1、查禁非法交易,遏制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2、查处大要案,严厉打击私盐产运销团伙,惩治涉盐违法犯罪分子;
3、完善食盐市场监管,保障食盐质量,净化盐业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二)烟花爆竹市场管理
1、打击非法运输,规范烟花爆竹进入制度;
2、控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取缔无证经营户;
3、保证进货渠道,严禁“三无”产品充斥市场;
4、合理规划城区内烟花爆竹摊点,严禁乱设摊位。
(三)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管理
1、规范市场管理,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2、加强《准运证》管理,办好外运手续;
3、规范全县废旧金属收购、销售。
三、工作步骤
规范整治活动,每年开展四次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今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8月2日-2006年8月8日):确定目标,研究措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电视台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由分管副县长宣读整治目标和对象;二是利用宣传车对相关法律法规到各乡镇巡回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三是在全县主要街道利用张贴宣传资料、宣传图画的方式进行宣传;四是通过以上宣传,达到让各经营户对照自身的情况,自觉办理相关手续的目的。
(二)落实措施,加强监管阶段(2006年8月8日—2006年8月12日):主要是对第一阶段的宣传工作加以巩固,针对当前三类市场普遍存在的无证经营、非法运营等问题,由县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安全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三)规范提高阶段(2006年8月12日-2006年9月10日):由稽查分队人员再次对市场经营户进行复查,主要是审核检查经营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等。
四、工作重点
(一)盐业市场管理整治的重点对象
1、无证擅自运输食盐的单位和个人,无有效凭证运输两碱用盐以外的其他工业用盐的单位和个人;
2、无证照从事食盐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3、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将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经营者;
4、擅自购进盐产品的企业、经营户和个人;
5、扰乱食盐价格的单位和个人;
6、制作、贩卖假冒小包装食盐的单位和个人;
7、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校下发通知,所有学校的食堂必须到本县盐业公司或当地的食盐特殊经营户购盐并开具发票备查,县盐业管理局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的用盐情况进行督查。
(二)烟花爆竹市场管理整治的重点对象
1、坚决取缔、打击烟花爆竹个体家庭作坊和地下非法生产加工窝点。加强检查力度,对全县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地下窝点,早发现,早打击,防止死灰复燃。
2、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行为,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应持公安机关开具的运输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承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特别是不超载,不违章运输。加大对“一证多用”,租、借运输证与他人牟利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3、全面清理整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坚决依法查禁取缔在大型集贸市场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对凡不在列入全县4个网点进行销售的摊点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规定从非法生产厂点进货的零售网点,从严查处,如确需设点,须经供销部门对经营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审定核查,确实具备了从业资格,由供销部门出具证明,方能去安监局办理相关证件。
(三)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管理整治的重点对象
1、取缔无照经营、违规违章收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
2、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区共设10个废旧钢铁收购点,分别设在桂阳县供销联社再生资源公司、每个社区1个、黄腊塘地段3-4个。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再生资源回收站,依法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重点查处外运废旧金属,凡外运废旧金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到“桂阳县废旧金属外运管理办公室”办好外运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商务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城管局、技术监督局、盐务管理局、供销联社等有关部门参加,成立桂阳县联合稽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辖盐业管理和烟花爆竹、废旧金属管理两个稽查小分队,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
组 长:朱峻柳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蒋利民、王道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盐业管理局、县供销社、县技术监督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联合稽查大队,具体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抽调人员分配如下:县商务局3人,县公安局3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1人,县城管局2人,县盐业管理局3人,县供销社5人,县技术监督局2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如出现分管部门工作失误,给予相关部门和人员经济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盐业、烟花爆竹市场、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要将此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二)大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联合稽查小组已成立,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供销、盐业、技监等有关部门都要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下狠心排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精心设计和组织宣传攻势,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整治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对一些违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威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线索,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设立举报奖,奖金按处罚金额的10%奖励给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姓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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