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郴州市桂阳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切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
2009-05-31 15:43  文章来源:桂阳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实践,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民、支农惠农的民生工程。桂阳商务局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实为民办好实事,把家电下乡作为扩内需、保民生、保增长、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一个载体,大力开展推广活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按照全省家电下乡工作部署,商务局会同财政及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启动的各项工作,家电下乡开局良好。一是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充分运用电视、公告、条幅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先后散发《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和《家电下乡宣传手册》3000多份,基本做到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二是基本建立起家电下乡销售网络。截止5月10,全县通过备案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3个,落实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共九类。三是家电下乡产品总体销售势头看好。至5月21日桂阳县共销售录入“家电下乡”产品1947台,其中冰箱1178台,彩电401台,洗衣机368台,销售金额共计336.4641万元;县财政共审核补贴通过190余户,兑付补贴金额为4.5万多元。
4月下旬至5月中旬,我局走访了莲塘、欧阳海、樟市、洋市等9个乡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听取商家的意见,认真梳理家电下乡进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家电下乡。
一是坚持把“农民得实惠”作为家电下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把推广时间、补贴对象、补贴产品最高限价、补贴标准、补贴申报程序、补贴产品退货办法、备案销售网点等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分别下发到各户农民手中,使广大农民熟悉和掌握家电下乡政策;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产品和品牌的宣传,使广大农民买到称心如意家电下乡产品,享受到规范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二是围绕建立和健全销售和服务体系,构建家电下乡网络。督促销售网点与中标企业搞好产销衔接,及时向销售网点发放产品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与中标企业的合作,构筑便捷、通畅的家电下乡网络,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提高销售网点经济效益。要求各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统一专柜、统一招牌、统一标识,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购买。
三是加强商家自律,规范家电下乡经营秩序。引导商家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自律建设,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对违反家电下乡政策,不履行销售服务承诺、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各个销售网点的监管,对备案确认销售网点进行巡查,严查资质,确保辖区内无替换资质或无资质的经营等行为;严查产品,检查 “家电下乡”产品的标志、标识卡等特殊标志,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重点检查商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质量证明。对家电下乡推广的宣传和系统操作上进行指导,定期到定点销售现场查看家电下乡运营情况,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农村群众权益。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