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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商务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12-05 14:34  文章来源:桂阳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桂阳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归口管理单位,县酒管办,县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桂阳县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桂阳县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桂阳县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目标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为:全县酒类市场及生猪定点屠宰行业。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单位为:各酒类批发商、酒类生产及加工作坊、生猪屠宰场。
(三)今年工作的预期目标
1、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一是争取2007年底前,县城区及宝山矿区、黄沙坪矿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伙食单位、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城区;二是市场上注水肉、病害肉基本绝迹;三是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2、酒类产销管理工作:一是健全现有的市场准入、监管体系,规范酒类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县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效遏制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推行放心酒示范工程,保证我县人民喝上放心酒;三是进一步加强酒类生产加工源头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有效防止劣质酒流入市场。
二、组织领导
县商务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峰
副组长:颜复龙、 刘咏雪
成 员:刘典华、邓守佑、周志珍、雷井胜、雷爱胜。办公室设在商贸流通股(电话0735-4470313),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查。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加工。在去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组建好县牲畜定点屠宰联合大队,商务主管部门及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与屠宰企业签定目标责任承诺书;生猪定点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厂(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如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严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流通销售领域。
2、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酒类商品批发环节。集中力量重点对酒类商品批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商品购销合法性进行一次全面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的清理。通过清理完善酒类商品批发企业基本情况档案;二是完善现行的酒类商品溯源制度,理顺酒类商品零售环节。重点检查对象为我县宾馆酒楼、大卖场、超市等零售店,重点检查商品为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价值高、畅销品牌的酒类商品。对查出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商品一律封存,经抽样检验合格并纠正侵权行为后方可上市销售;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县散装酒经营方式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民工聚集区小酒作坊等薄弱环节的监管,防止制作假酒、劣酒,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酒的黑窝点。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发动阶段,时间为11月底前。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和督查阶段,时间从2007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解任务,明确目标,扎扎实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到位。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底前。酒管办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年底前上报县商务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主题词:食品安全 整治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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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商务局
送: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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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商务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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