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9年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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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2 09:57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市州商务(招商、经济合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国家外汇局各市州中心分局,长沙经开区、长沙高开区管委会: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是政府转变监管方式、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措施,是全面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存续状况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平台。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9]93号),现就做好2009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立足本职,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高质量完成联合年检工作。
二、2009年3月10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3月24日至5月24日为我省联合年检成员单位集中办公时间。请各市州商务(招商、经济合作)局与当地各成员单位尽早研究确定集中办公方案。
三、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现有网络资源,有序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有条件的参检部门可利用网上年检平台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
四、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依企业申请,原审批机关同意,向登记机关备案,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
五、省直联合年检各部门将对各市州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联合年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对违反规定,借联合年检之机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乱收费、乱检查”行为,将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六、各市州要加强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联合年检的信息资源和资料,深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各地年检总结及企业运营情况于8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外资管理处(E-mail:guweimin@hunancom.gov.cn)。
七、请各市州于3月21日之前将本市州集中办公的具体时间、详细地址和对外公开电话报省商务厅外资管理处。
八、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址:http://www.hnlhnj.gov.cn。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网址:http://nj.hnaic.gov.cn。两网可以相互链接。
九、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形势,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认真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扶持企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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