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阳出实招力促标准厂房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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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31 10:12 文章来源:桂阳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有关精神,大力宣传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在融资、服务以及政策等方面出实招,下苦功,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市里下给我县的标准厂房建设任务6万平方米,我县自己定了9万平方米的任务,实际共启动10处共计12.8万平方米,为市任务数的213%。现已建成面积6.6万平方米,完成市任务数的110%,标准厂房的建设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形成了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10处工程有7处是引进资金建设的;已建和在建厂房已有5个被商家租用。其中有建好厂房后,以整体购买模式引进的昌泰珠宝饰品制造有限公司;以厂房合股模式引进的耀鑫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租赁厂房模式落户的济草堂金银花饮料厂、深圳天巍驰锁业;还有先订厂房,政府承建模式的桂达电子二期扩厂。园区标准厂房建成后利用率达100%。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确保标准厂房建设工作全年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招承工作领导小组(桂办字〔2009〕60号)。各相关乡镇、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了领导和组织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重点抓”机制。县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对接、抓引进。县委书记李向阳、县长袁卫祥经常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督促调度标准厂房建设进度,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今年还出台了《桂阳县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桂办发〔2009〕21号),把招商引资工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捆绑在一起进行考核,将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全县119个责任单位,纳入全年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督查、年终考核兑现的工作机制。把标准厂房建设和加工贸易工作完成情况与责任单位实行风险、评先评优、干部的提拔使用“三挂钩”。各相关单位与县政府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责任、目标任务以及奖罚措施。实行责任风险保证金制度,各单位缴纳风险责任保证金,对完成任务的返回风险金并按1:1配套奖励,未完成的则转作罚金,并取消单位及领导评选资格,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各责任单位财政预算经费的拨付挂钩,对没完成任务的,年终将从下拨经费中酌情扣减经费。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责任单位把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个建设项目、一名领导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工作班子、一抓服务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主动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全力搞好各项服务,呈现了多个施工队、多个施工点全面施工的良好局面。
二、多渠融资,破解瓶颈。厂房要建设,关键在资金,我县采取多种积极灵活的融资方式,努力化解建设瓶颈。一是加大政府投入。设立了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帐户,县财政预算安排了1500万元用于标准厂房建设,要求县工业园区每年要完成2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目前县财政已拨付工业园区2000万元资金用于标准厂房建设,超预算500万元。此外县财政还安排了预算5000万元的承接产业转移工业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扶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黄沙坪镇政府财政投入1500万元启动了桂达二期2万平方米厂房建设,现已建成厂房和生活楼各一栋。二是争取银行贷款。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向开行贷款3000万元到位后,现正积极争取向中国银行贷款6000万元和农业银行贷款4000万元,专项用于承接产业转移和标准厂房建设。三是引入民间资本。采取招商开发模式,引进了郴州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伍楚衡老板、桂阳县松发服务有限公司、刘福生、何良权、刘辉庆、廖兴致等老板启动建设标准厂房7处,9万余平方米的标准厂房,投入资金过亿元,现已建成4.3万平方米。四是鼓励村组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流转政策,积极与园区周边村组协商,鼓励村组或农民自建标准厂房用于出租。城郊乡柏树村民与老板合作集资兴建的标准厂房成功引进了金银花饮料厂。目前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太和镇沙坪村人民组又准备兴建设标准厂房用于招商。
三、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治理年”活动为切入点,突出抓好标准厂房建设环境治理和政务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针对标准厂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困难,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召集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财政、商务招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寻求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出台了《关于县工业园区落实9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工作会议纪要》,将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纳入县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实行特事特办:一是对标准厂房建设手续按照“特事特办、简便快捷”的原则办理,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代办制、预审开工制和提前介入制。由县商务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有关部门约时、定时集中办公并联审批。标准厂房建设经相关部门预审后,可先行动工,边施工边审批完善手续。厂房开工建设时,质监部门提前介入,监督建筑质量。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派驻专门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为项目建设服务,工作人员实行工作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双重管理。三是优化建设环境,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政府同意,不得随意到施工现场检查、罚款。对投资商需要的服务随叫随到,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完善政策,鼓励投资。为鼓励吸引外来投资者、农村集体、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我县先行先试,出台了《桂阳县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暂行规定》(桂办发[2008]22号)文件,就建设标准厂房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一是承诺“零风险”,政府实行返租。为消除投资者后顾之忧,向投资商承诺:标准厂房建成一年后,投资商按照简易厂房4元/月·平方米,钢结构厂房5元/月·平方米,砖混、框架结构厂房6元/月·平方米的价格未实现对外租赁的,由县政府按此价格予以返租。二是给予奖励补贴。设立厂房建设奖励资金,对建设标准厂房的,除申报市级标准厂房建设补贴外,县里再按市里标准的30%予以奖励。同时,标准厂房出租应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按80%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三是收费优惠。所有涉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凡属省、市收费的,按最低标准征收,专项性、政策性基金在项目报建和建设过程中实行缓交,待厂房租出或出售后,再履行相关手续。免收县级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政府基金,只收取工本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征收标准的30%执行。在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我县标准厂房建设项目70%由开发商投资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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