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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推进标准厂房建设 打造优质平台承接产业转移
2009-10-12 08:43  文章来源:桂阳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着力打造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优质平台,呈现出建设面积大、建设模式多、推进速度快、租赁形势好等特点,得到省、市承接办的高度肯定。截止目前,全县共启动标准厂房建设10处12.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213%;已建成7.61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6.8%。建成后的标准厂房采取“整体转让”、“招商租赁”、“先订后建”等方式,边建设边招商,成功引进了昌泰珠宝饰品制造有限公司、耀鑫钢构、济草堂金银花饮料、深圳天巍驰锁业、桂达电子等产业转移项目,建成厂房利用率达10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标准厂房建设形成合力
我县抢抓被列为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示范县机遇,顺应发展大势,统一思想认识,将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列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强化领导。成立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建设一线,督促检查,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标准厂房建设。二是自加压力。针对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量标准厂房的实际,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在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6万平米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将目标任务增加到10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在建面积达12.8万平方米。三是强化考核。制订出台《桂阳县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发展加工贸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将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标准厂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119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缴纳风险抵押金,并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财政预算经费拨付挂钩。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将风险金转作罚金,取消单位及领导评先评优资格,有关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年终按完成任务比例扣减预算经费。四是优化环境。将标准厂房建设工程纳入县重点项目管理,特事特办。开辟标准厂房建设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代办制、预审开工制和提前介入制,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及责任单位全程代办有关手续,有关部门约时、定时集中办公并联审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预审后,可先行动工,边施工边完善手续。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等部门派驻专门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为项目建设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模式上灵活多样,标准厂房建设快速推进
在标准厂房建设工作中,我们不局限于财政投入单一渠道,将标准厂房建设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包装推介,探索出了“政 府推动、招商承建、合股建设”等灵活多样的建设模式。全县启动的10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2处,引进民间资本建设的8处,占80%。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1500万元用于标准厂房建设,要求县工业园每年完成2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建设任务,今年实际拨付2000万元,超预算500万元。7月份,由县财政投入启动的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分为四个标段,已同时开工建设,建设工程形成了你追我赶的竞赛场面,预计11月份可完工。同时,县财政还预算5000万元承接产业转移工业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工作。此外,黄沙坪镇财政投入1500万元为桂达电子项目量身定建厂房,启动了桂达电子2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二是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利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需支付给承建业主的工程款,将现有土地按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供地价格,划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承建业主,采取以地抵工程款的方式,引导原承建业主在抵扣土地上兴建标准厂房。同时,加大招商力度,将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进行包装推介,引进民间资本建设标准厂房。先后成功引进郴州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桂阳松发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多位民营业主启动建设标准厂房7处共9万余平方米,投入资金过亿元,现已建成5万余平方米。三是鼓励村组合股建设。利用集体土地流转政策,积极与园区周边村组协商,鼓励村组或农民自建标准厂房用于出租。城郊乡柏树村村民采取合股方式,与项目老板合作兴建标准厂房,成功引进了金银花饮料厂。这一模式,已得到工业园区附近村组认可,部分村组正准备兴建标准厂房用于招商。
三、行动上先行先试,标准厂房建设效果良好
为鼓励吸引外来投资者、农村集体、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同时克服建设周期长、手续繁、效率低等方面的问题,我县未雨绸缪,先行先试,制订《桂阳县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暂行规定》,就建设标准厂房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消除投资建设者的后顾之忧,掀起了标准厂房建设热潮。一是承诺“零风险”,政府实行返租。向投资商承诺:标准厂房建成一年后,投资商按照简易厂房4元/月·平方米,钢结构厂房5元/月·平方米,砖混、框架结构厂房6元/月·平方米的价格未实现对外租赁的,由县政府按此价格予以返租。二是给予奖励补贴。设立厂房建设奖励资金,对建设标准厂房的,除申报省、市级标准厂房建设补贴外,县里再按市里标准的30%予以奖励。同时,标准厂房出租应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按80%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三是收费优惠。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免收县级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政府基金,服务性收费按最低征收标准的30%执行;属省、市收费的,按最低标准征收;专项性、政策性基金在项目报建和建设过程中实行缓交,待厂房租出或出售后,再履行相关手续。
虽然,我县的标准厂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承接沿海产业转移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继续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为加快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步伐打造更为优质的承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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