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年古城绘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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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7 09:16 文章来源:郴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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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城绘新图
——桂阳县商业步行街系列报道之一
(二)
2003年4月10日,桂阳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提出了兴建商业步行街的建议并进行了可行性论证。7月18日,桂阳县商业步行街规划评审、调整工作完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始组织实施。
开发用地“招、拍、挂”是桂阳县委、县政府严把土地开发的第一道关口。2003年8月18日,根据规划设计,建设商业步行街所需的15891平方米开发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向全市公开挂牌出让,信息传出,全市地产界投资商闻讯而动。在竞标会上,成立于1992年的湘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凭借雄厚的综合实力和成功开发建设“南国花园”、“郴州大厦”、“罗家井购物城”、“北湖市场二期工程”等众多重大项目而在全市同行中赢得的美名,力挫群雄,以近3000万元的价格夺得了商业步行街的土地使用权。
为确保商业步行街这项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快速推进,8月28日,桂阳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建设桂阳县商业步行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桂阳县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县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优惠政策和桂办[2003]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计划、规划、建设、国土、房产、城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对该项目建设要予以全力支持,主动上门搞好服务,严格落实县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从优从简从快办理有关手续。
紧接着,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商业步行街协调领导小组,并从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和城关镇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日常工作。与中标人开发商郴州市湘南房产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签订《桂阳县商业步行街建设投资项目合同书》,县发展计划局下发商业步行街立项批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核发拆迁许可证并张贴拆迁公告,开发商与拆迁公司签订《委托拆迁合同》,房产管理部门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人委托郴州远航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拆迁户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公示、征询意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顺利拆迁等一大摞工作相继顺利启动。在拆迁过程中,桂阳县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编印了《兴建商业步行街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发到各被拆迁户手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的拆迁取得了广大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截止今年5月20日, 协商双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户374户,占拆迁总户数的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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